江苏省兴化市已办理独身子女证又生育二胎的该如何处罚?

匿名用户    2014-10-21 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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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符合生育二胎规定的,出生第一个孩子后,除自愿终生不生二胎外,不再办理《独生子女证》。已领取《独生子女证》又生育二胎的,收回其《独生子女证》,停止享受独生子女的待遇。除审批的病残儿二胎外,均追回已发的独生子女保健费或多划责任田的收益折款。 再婚夫妻各生育一个孩子。其中一方的孩子判随前婚配偶,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孩子的,可换发《独生子女证》,享受独生子女的一切待遇。每出现一名扣罚三千元至五千元,多胎加倍处罚。款项按地区上缴计划生育管理部门。严禁非婚生育和私自抱养孩子。对非婚生育者,计划外生育加一个胎次的办法,给予经济处罚;对未经批准私自抱养孩子的,按其已有子女数累计胎次,给予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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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灵寒_TOkt    2014-10-21 1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