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女,在一公司工作,由于怀孕不能上班,公司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用劳动法,相关知识为此女寻求法律依据

案例分析题,怎么写啊?
匿名用户    2016-05-23 10:28    

满意回答

按照您所提的材料,妇女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是不能够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关系。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也有同样的垃评规定。并且《劳动法》独立设章保护女性劳动者,规定了怀孕期铜涌间的工作时趋呈了间和工作强度限制等。

匿名用户   2016-05-23 10:42
宝宝知道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以上是主要法律依据,你可以根据实际案例,酌情增加内容。

全部展开 收起
匿名用户    2016-05-23 1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