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夫妇二人是山东济宁市中区回民,合法生育二胎后放环,四年后社区计生办要求做结扎手术是否合理合法?

我们一直都是按国家政策执行的,现在社区计生部门说省里的政策改变了。我们是两个孩子要去结扎。鉴于我夫妇二人双双失业在农贸市场贩卖点蔬菜维持生计担心手术会影响我们的身体和工作,不想去做结扎手术。能用有关的政策法规帮我解决一下吗?
匿名用户    2009-03-27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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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丛某好学习一下你们山东的计划生育条例.社区计生办要求做结扎手术肯定不合理 山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六条 公民享有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权。育龄夫妻应当及时落实避孕节育措施,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灿了间公民获得适宜的计划生育技术服抽昌务的权利。提倡已生育过子女的夫妻,选择长效避孕节育措施。

匿名用户   2009-03-27 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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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09-03-27 23:02

山东就这样!不我们这里都强制性的 把人塞进车里拉去就结了,当事人跑了就把亲人抓起来,现在都施行株连了,我去过省计生委,也好不到哪里去,信访的办公人员竟然劝我找找熟人吧,晕!连省计省委都这样了!我们这些普通百姓还能怎么样呢?难不成还真告到中央,真到那里也不一定会怎么样,现在信访办公室的人一般就把你给打...发了,真的不知道上面的领导是真的不知情还是故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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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09-03-27 22:06

干啥要去结扎,不去,让计生的人爱干啥干啥去,你不去结扎,他能吃了你呀! 国家的法律规定是知情选择权,山东省的政策也不能与宪法抗衡,别理他! 去中国计生网等一些政府网站看看。可以找到你要的材料!

匿名用户    2009-03-27 2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