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远洋船员家在南京!老婆在南通!生有一女!问是否可以生二胎?谢谢!急!!!!!!!!!!

我是南京户口!老婆南通如东户口!生有一女7岁了!老婆现在又怀有身孕!在南京咨询过男方户口不要动,夫妻承担女方父母赡养义务的(本项规定只适用于女方姐妹中一人);可是到了如东政策又变了,要落户如东才可以!都是江苏省怎么政策那么多啊?我是否可以生二胎??急急急急急!!!!!!!!!
匿名用户    2011-11-17 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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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生二胎新政策: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已生育一个女孩的,但一方为机关、团蛇战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或一方从事工商业一年以上以及双方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一年以上的除外; (三)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两代以上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查揭子女的; (四)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女方父母只生育一个或两个女儿,男到女家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只适用于姐妹中一人); (五)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六)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是少数民族并具有本省两代以上户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七)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八)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九)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丧偶并已生育两个子女的; (十)已生育一个子女,经设区的市以上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岩祸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十 一)一方连续从事矿井井下作业五年以上,已生育一个女孩,并继续从事井下作业的。 注:要间隔4年。

匿名用户   2011-11-17 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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