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什么时候再婚单独二胎新政策

匿名用户    2016-04-20 0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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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百度用户你好!2014年1月17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进行修改,将“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修改为“双方或一方为独生子女”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修改为:“双方或一方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删去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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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ysun223    2016-04-20 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