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四年了,小孩两岁,两个人感情也不错,快一年了,当时她要说出去打工可至今遥无音讯,一个电话都没来

结婚四年了,小孩两岁,两个人感情也不错,快一年了,当时她要说出去打工可至今遥无音讯,一个电话都没来过。去当地派出所也报案了,感觉这日子没法过下去了想离婚!请问这离婚手续该怎么办?
匿名用户    2020-05-27 09:21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对下落不明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参见《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参见《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

全部展开 收起
乌清懿_VI0W    2020-11-21 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