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少数民族户口有二胎政策吗?

匿名用户    2014-07-14 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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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六条 夫妻双方属城镇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第一个子女为残疾人,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无子女,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要求生育的﹔(叁)夫妻双方系归国华侨的﹔(四)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第十七条 夫妻双...方属农村居民,除适用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也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夫妻一方是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的﹔ (二)夫妻只有独生女的﹔(叁)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的。 前款规定不适用于国家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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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秋春_StNj    2014-07-15 0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