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是独生子,我是嫁过来的,我家有个弟弟,我现在家里有个男娃娃4岁了,请问还可以生二胎吗?

符合条件吗?会不会罚款哦!
匿名用户    2013-10-11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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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上海市生二胎新政策 上海市生二胎新政策 鼓励公民晚婚、晚育 ;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 ; 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可以 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婚前双方均未生育过子女的夫妻, 生育第一个子女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可沙且以要求安 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二)生育的第一个子女经区、县或者市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 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三)一方经有关部门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影响劳动,生活不能自理的; (四)一方符合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条件的; (五)一方为从事出海捕捞连续五年以上的渔民,现仍从事出海厘饥捕捞的 (六)一方为本市农业户口且有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七)女方为本市农业户口,无兄弟,其姐妹均只生育一个子女,男方到女方家庭落户赡 养老人的。 婚前一方或者双方生育残怨助过子女的夫妻,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 子女: (一)一方婚前未生育过子女,另一方婚前生育过一个或者两个子女的; (二)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且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三)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一方为本市农业户口且有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四)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其中一方生育的子女经区、县或者市病残儿医学鉴定 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本人的兄弟姐妹均已死亡, 或者本人十四周岁前被收养, 养父母无其他子女的, 可以视 为本条所称的独生子女。 婚前双方均未生育过子女, 婚后经本市二级以上医院诊断, 证明患有不孕症的夫妻, 合 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一个子女。 从外省、 自治区、 直辖市迁入本市的少数民族公民, 迁入前取得原户籍地县级以上计划 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再生育一个子女证明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一个子女。 具体执行情况咨询当地计生部门。 上海市生二胎新政策的出台, 鼓励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夫妻生育二胎, 此举是为了应对上 海日趋严峻的老龄化趋势,减缓老龄化的速度。 如果你符合条件 就可以生的哟

波诗兰_SoDh   2013-10-11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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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要罚款的哟!

匿名用户    2013-10-11 10:55

不可以 双方独生子才行

母婴用户946415897    2013-10-11 10:55

这要看当地政策,你生了男孩,一般是不可以生二胎了,会罚款的

兰天骄_Ogbm    2013-10-11 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