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生第二胎小孩的步骤和手续是什么?
匿名用户 2013-11-05 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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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指标的手续 (1)夫妻双方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城镇无业居民或个体工商户以及农民,分别向所在居委会、 村委会提出申请。有关单位对申请进行审核后,由单位计划生育专( 兼)职干部携带有关材料(夫妻双方书面申请、户口簿、 男女双方单位证明、离婚证书。协议书、公证书、母子照片等) 到女方户口所在办事处(乡政府)计划生育办公室申报。 (2)办事处(乡政府)计划生育办公室进行审核, 并向上级政府计划生育主管机关申报,领取生育第二个子女申请表。 办事处(乡政府)对申请情况再次审核, 并要求申请人退还独生子女奖励费。 经审核无误后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 在申请表有关证明栏内填写男女双方离婚号、公证号等。由办事处( 乡政府)登记造册, 并将填毕的生育第二个子女申请表报上级政府计划生育主管机关。 (3)上级政府计划生育主管机关对申请表进行审核, 对合格者出具生育第二个子女生育指标,下达到街道办事处( 乡政府)。由办事处(乡政府)通知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 单位居委会、村委会接到通知后将指标张榜公布,一个月内无异议, 该指标俗降方能生效。 (4)病残儿家长申请生育第二子女的有关注意事项。 病残儿及家长携带夫妻双蛇露俗方申请书、户口簿、 双方单位证明及填好的病残儿申请二胎表,贴好母子照片( 半年内的)加盖公章到市级以上指定医院病残儿门诊, 由指定医生检查做出诊断。先天心脏病, 智力低下的患儿经指定医院检查后转市儿研所进行最后诊断。 癫痫病(无遗传病史)患儿需住院观迷药察, 一个月或经三年系统治疗无效方可出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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