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满十四周岁未满十五周岁的女孩发生关系 女孩是自愿的 请问这是否犯罪?法院是否会受理?

匿名用户    2012-10-06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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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承担刑事责任;舞降 2、承担民事和道德逝吊俗的责任。 3、虏了法院受理此类案件,需要理由,不告不理。

羊学智   2012-10-06 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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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不构成!

匿名用户    2012-10-06 17:51

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中国刑事辩护网提供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结论 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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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2-10-06 17:32

你好 如果双方不具备恋爱的生活环境基础,而且行为人年龄与女孩年龄差距较大的,涉嫌强奸罪的危险极大,好自为之吧。

前书文_dnIF    2012-10-06 17:23

这家伙道德不好。所以拒绝回答。

匿名用户    2012-10-06 1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