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学生打人至轻伤该如何处理

我是一名初中学生,在晚上放学回宿舍的途中,遭别人误打,头部和面部均受伤,到医院缝合,经法医鉴定为轻伤,对方已满十四周岁但未满十六周岁,不负刑事责任,对方家长并拒绝赔偿,学校调解无效,对于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他们不负刑事责任,难道我就这么白挨这冤枉打吗?
匿名用户    2013-05-31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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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情况为轻伤,构成了刑事案件(故意伤害)。 1、对方为14-16周岁的犯罪嫌疑人,由于我国刑法规定已满14未满16周岁的人只有实施了抢劫、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的等8种犯罪才能追究刑事责任。此案,司法机关法吴不能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2、行政责任。超过14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处荒次浅罚法的应当承担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从轻或减轻处罚。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依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实践中,像你所说的这个案子,公安机关可以追究他的行政责任,可以决定拘留并处罚款(拘留不执行而已)。民事赔偿公安机关可以调解(最多主持调解两次),调解达成协议并履行的不予处罚,反之处罚。达不成协议的告知你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民事责任。你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予以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人民法剪行院为你主持公道,替你依法维权。

匿名用户   2018-01-27 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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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哪!!!

匿名用户    2013-05-31 11:27

赔款,教育…没了。

匿名用户    2013-05-31 11:21

不用负法律责任,看什么原因,自己不对给人家看看病,不就得了!

匿名用户    2013-05-31 11:12

可以起诉他 现在满14周岁就要负责 具体的事宜可以到律师辨解所咨询

匿名用户    2013-05-31 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