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违规生育二胎,但我老婆户口尚未迁移过来,即我夫妻户口分属两地,请问应该在那个户口所在地交社会抚养费呢

我是农村户口,我那里2008年抚养费标准是5000元左右,2009年上升到7000元左右,到了2010年升至12000元,请问是否合理?我应不应该交呢,不交后果严重到什么程度?我老婆户口尚属另一城市,她那边会不会同样追交抚养费呢?如果我第二胎上我老婆户口,我这边是不是不用交抚养费,而在她边交呢?其实按我现在收入也交不起,请问我应采取那种方式比较合理?麻烦各位清楚回答下,谢谢
匿名用户    2010-04-29 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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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好像是只在一边处罚,也就是说你这边罚了,你老婆那边就不能再处罚了!

匿名用户    2010-04-29 2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