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已离婚 且孩子抚养归属为另一方(2方都生过小孩`但都判给对方了)

我有个亲戚 离婚了 离婚的时候孩子判给了对方 现在又找了个男人 这个男人也离婚了 孩子也判给对方 请问`这种情况下`能否生育?另外这计生法规 是不是根据省份制订的? 安徽人。城镇户口。 另外我听说`上述这种情况 国家即将颁布新的文件 可以生育 但只限制离婚的双方 一个人生育 有知情人可以告之下答案吗?不胜感激。
匿名用户    2009-02-24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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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亲戚的这种情况,应该是不可以眠件再生育子女了.具体的,你应该看一下. 目前,我国有统一的,这是一部国家大法.而涉及到详细的二胎\三胎生育政策,则各省份都有自己的省级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制定并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在各省的条例里详细说明了生育政策的允许条例. 至于你说的国家即将颁布的震残貌新文件,还没听说.而你说的,离婚又再婚的双方,只有一方曾经生育过,另一方未生育过的,两人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这高糕在现在,也是政策允许的,(至少在辽宁省是允许的).是不是安徽还不允许.

宇初之   2009-02-24 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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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你的状况现在已经不能再生育,你们将被视为两个孩子,再生就要办理3胎证。公务员不好办了。

匿名用户    2009-02-26 16:02

计划生育法是每个省根据自己省份的特殊情况而制定的。 这种情况是不能生的 城镇户口可生第二胎的条件都是一方未育,双方少于两个孩子。 至于有什么新的文件出台,你先关注一下,实在想生一个属于两个人的孩子。 就生吧,顶多罚款,户口是可以上的。

麻景焕_xEfQ    2009-02-25 00:18

可以的,即使是重组的一方有一子女,而另一方无子女就可以再生。象你说的双方都没有孩子就更可以了。

匿名用户    2009-02-24 1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