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育二胎问题

我是外地农业户口家中有三姐妹,如今我已出嫁现在户口要转到老公(北京户口独生子)这还正在办理中,妹妹在老家招了个女婿,计划生育规定“男性农村居民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并书面表示自愿赡养老人的(女方家姐妹数人只照顾一人)”,我的户口不在老家了想问二胎指标还可以给我吗?
匿名用户    2010-07-29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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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的。因为你妹妹已经招了。所印抓以这个就是劣愿锅默认到你妹妹那里的。碗笼你是不能有二胎指标的

匿名用户   2010-07-31 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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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1、如果你的户口还在原籍:你可以适用原籍的计生政策、申请二胎指标。 2、如果是迁入北京:只能适用北京的计生政策、不能再适用你老家的计生政策了,你是否能再申请二胎,应由你老公户口所在地的北京计生局咨询。 3、北京市可以申请二胎的情况有: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七条: 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区、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只有一个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二)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三)婚后五年以上不育,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四)再婚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的; (五)从边疆调入本市工作的少数民族职工,调入前经当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六)兄弟二人或者二人以上均系农村居民,只有一对夫妻有生育能力,又只生育一个子女,其他兄弟不收养他人子女的; (七)男性农村居民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并书面表示自愿赡养老人的(女方家姐妹数人只照顾一人); (八)远郊区、县农村居民,夫妻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或者一方残疾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九)在深山区长期居住并以农业生产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女孩,生活有实际困难的。 有其他特殊情形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的,需经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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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春琳_RhjP    2010-07-29 1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