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女儿归母亲抚养,生活费用等一切与父亲无关,父亲再婚要生二胎,请问这种情况下,女儿有什么权力和义务
匿名用户 2012-05-23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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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宣判
女儿应找律师要求父亲给一些相应的抚养费,等女儿到18岁就不在法律保护范围了,对继母就没有什么可以要求的了。
女儿对父亲当然还是有一切相关的赡养责任的,毕竟是亲生的父母,不过这种事情最好经过法律手段来解决
1、女儿对现在父亲的孩子没有责任和义务; 2、女儿对继母也没有责任和义务; 3、对父亲,看看当初法院是怎么判的,如果是父亲没有承担应尽的扶养义务,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并进行追讨起诉。但你父亲年老后的养老,女儿是责无旁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