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鞍山市生二胎 罚款是多少?

我为事业单位职工,孩子17岁了,想再生一个孩子的念头已久。想知道:第一罚款是多少,第二听说不仅我会被下岗,单位的一把手也会受牵连,被下岗。是这样吗?我要怎么办才好呢,有谁能帮我支招吗?
匿名用户    2011-04-28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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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于你的提问!一切按照法律依据回答,先给你复制《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的一些规定,最后再给你详细解答!!!!! 1、 先回答关于罚款多少的问题 根据《辽宁省行破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三款规定:“不符合法定再生育条件多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按照计征标准5倍以上10 倍以下的标准缴纳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城镇居民以户籍所在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全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农村村民以户籍所在县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 举例:你上面也看见了,“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也就是计划外二胎,按照上一年度夫妇双方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至10倍进行征收! 如果有职业,那就以上一年度的工资总额为准,如果没有工作是农民,那么就按照当地政府上一年度统计的居民人均纯收入来计算。 如果你们当地政府2010年上报人均纯收入为10000元得话,那么就是就是你的10000加上你爱人的10000然后乘以5来进行罚款,最终需要缴纳100000元的社会抚养费!!这个社会抚养费是根据夫妇二人的实际收入来制定的,就是夫妇双方去年的总收入乘以5就是需要交纳的罚款。社会抚养费跟你们夫妇的收凡惠愚入是成正比,收入的越多,缴纳的越多!2006年得时候南方有一个富翁一次性交纳1个亿的社会抚养费!央视的新闻还对此时进行了详细的报道! 所以说处罚的标准还是很重的!!你是事业单位,如果处罚的话,就以你的工资作为依据处罚,那应该比我上述举例说的100000还要多!!! 2、回答你会不会被开除的问题和单位一把手会不会受到牵连的问题!! 根据《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 对按照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产假期间停发工资、奖金,取消福利待遇; (二)三年内不得晋升职务或者级别,不得享受奖励工资; (三)五年内不得录用为国家工作人员。 依法应当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除按前款规定执行外,是国家工作人员的,根据违法情节严重程度,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其他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 第四十九条 未达到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要求的单位,由其上一级主管部门或者人民政府给予通报批评,当年不得评为文明单位、先进单位和取得其他荣誉称号,对有关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扣发其当年奖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给予行政处分。 关于处分的问题我就不详细解释了,瓣减你自己仔细读读四十八条和第四十九条的规定!! 以上该说的都说了,该举例子的都列举了!!你认为再生育一个孩子的成分有多大???你自己好好想想吧!!!!!如有疑问,请继续追加!

shanguboy   2011-04-28 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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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 我家亲戚都不敢生了的 就要以个就好啦

匿名用户    2011-04-28 1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