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生了第二胎,怎么处罚的?

是这样的,我姐嫁给姐夫,但是我姐夫是城市户口,姐姐是农村户口,结婚时没有迁到姐夫他们家。现在已经生了一个女儿,户口上在了姐夫家的城市户口上,后来又生了一个女儿,据说要罚款。请问一下,要是小女儿户口上在我姐的农村户口要罚款吗?要结扎吗?要是上在姐夫家城市户口呢? 还有就是,据说超生的处罚是“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其中重婚生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这段话不是很明白,这里的年度总收入是指我姐姐姐夫家的年度总收入还是指他们居住社区的年度总收入?如果是我姐姐姐夫家的,那么他们还跟公公婆婆住在一起,他们的也算一块吗?钱都用掉了,总收入怎么算清楚啊? 希望明白的能帮忙解答一下,因为居委会催着上户口了,挺急的,谢谢!
匿名用户    2013-11-30 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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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就是罚个一两万

匿名用户    2013-12-03 11:34

1、农业人口超计划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乡(镇)上年人均收入百分之三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一次性征收七年的计划外生育费;再超生的,以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计划外生育费。除征收计划外生育费外,夫妻双方五年内不予招工、招干、安排乡镇企业工作,户口不得“农转非”;七年以上十四年以下不得享受农村股...份合作制分红及其它集体福利。 2、不够间隔期生育的,征收一至三年的计划外生育费。 3、非婚生育的,征收二至五年的计划外生育费;重婚生育、姘居生育的,按超计划生育从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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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3-12-03 11:30

最少也要一万多,两万吧

匿名用户    2013-12-03 11:25

综合你家庭的经济情况来处罚。

匿名用户    2013-12-03 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