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初婚 女方再婚并育有一女由其前夫抚养 现又与现任丈夫育有一子 但由于不清楚生育管理条例二胎指标在20

匿名用户    2010-09-18 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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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 晚育是指已婚女性在24周岁之后第一次生育。晚育并不需要男方符合24周岁的条件,也就是说不坐柿论男方大于24周岁还是小于24周岁,只要女方是第一次生育,且在孩子出生时年龄大于24周岁,就属于晚育。《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20条规定:“……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 但需要注意的是,以下属于不能按照晚育享受奖励的两种例外情况: 1.晚育的前提必须是有合法婚姻关系的存在,即女方不能未婚先育垃暖。 2.在再婚呈呈们的情况中,如果男方已生育过子女,则无论该子女是否随再婚的男方生活,初婚的女方都不能再享受晚育奖励

匿名用户   2010-09-18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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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一方未曾生育,是可以二胎的!而且也下发了二胎指标不是吗?不会罚款的

齐天大胜1007    2010-09-19 22:17

我知道的是:女方就是有一女孩,就是抚养权在你这儿,如果办理了再生育证,也可以再生二胎。这个是农村的计划生育标准。 你这种情况不会罚款的。

匿名用户    2010-09-18 1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