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农业户口,夫85年生,妻:86年生第一个孩子2008年出生(女孩),按照政策符合生育二胎
匿名用户 2014-02-19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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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你们是哪个省的。一般情况下,计生部门确实是要求怀孕前三个月内办理生育指标,但没听说三个月内不办指标,四个月办理了,还需要交罚款的。你可以先查看一下你户口所在地的《某某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看看那上面是否要求三个月内必须办理生育指标,如果未来得及办理,是否需要罚款。如果有明确规定条文,那你们只能交罚款了。如果耗玻没有,建议你直接咨询村、乡镇计生办的上级主管部门,也就是区计生局或市计生委,问问他们有没有明文规定象你们的情况亲栋需要缴纳罚款。如实向上级计生部门反映你们的情况,究狗堡看看是否能通融一下。祝你们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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