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朋友在2009年3月购买一处房产后首付8万,他当时向我借款3万并写了借条 如果离婚我们的财产如何分配?

我们在2010年5月领了结婚证,我们共同还房款。我该如何保障我的权益?一旦离婚又如何分配的?
匿名用户    2011-03-17 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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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还你3万,加利息。 你们共同斯崇密还房款的部分算夫妻共同财产。首付还是他的。若房子有你名字就不用纠结那么多了。可以考虑平分。 你傻,当初就该加名字而不是用借的。让凡虏他自己找别人借好了。你相叨掏钱当然要加名字的。

匿名用户   2011-03-17 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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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1,2010年5月前的 财产,属于男方 2,之后,属于双方 3,小学生的算算术,会吗? 4,自己会算的,就像做小学的应用题

母婴用户828101208    2011-03-18 23:54

你们是结婚之前买的房子 房产应该是你老公的婚前财产。 他借了你3万理应归还。 还贷款的钱应该是你们的共同财产 一人一半。

符骊霞_KTih    2011-03-17 1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