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计生委网站城市户口的人员已生育一男儿的是否能够继续再生第二胎,已怀第二胎的应该属谁监管?
匿名用户 2012-07-30 21:21
推荐回答
国家的政策从来都是提倡一对夫妻一个孩,并没有杜绝二胎生育,如果你看到的情况符合二胎生育的条件,那么人家就无可相恨厚非斯荒脚。人口的问题,悠立建议你不要多事了,看过今天的一则文章了吗?计生委的一个退休的原计生委官员:不解决“失独”问题就是对人民不负责的报道,现在我们的决策有时候通过时间的检验可能会有这样那样的瑕疵或后遗症,这是无法弥补的一种伤害,建议你不要往上面撒盐了。蔑视生命就是犯罪啊。
宝宝知道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我是浙江省杭州的,今年4月生了第二胎,一直到我把小孩生出满月以后,村计生办的才告诉我,第二胎是超生的,要罚213708元.当时我就不明白.我是家里的独生女,户口是农村的.第一胎是女孩,老公是落户到我家的,而我老公的兄长结婚多年也没有生育,当时也在网上查过,好像有那么一条女方为农村居民的夫妻只要符合下...
城镇户口且夫妻双方都不是独生子女的,是不能生育二胎的,你老婆怀孕没见到计生部门的干预,那是你的运气好,或者是你到时要交罚款了
现在有些省市自治区已经放宽了二次生育的限制,具体你可以伤计生部门询问。据我所知浙江已经实行了。
自从出了陕西的案子后,没有人再愿意管这个事情。现在不让强制引产了,只好等孩子生下来然后缴纳社会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