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满足批第二胎的条件?

由于我2002年考入湖南长沙机电学校读书,因读书户口迁入学校,三年毕业后户口无法迁入农业户口,只能迁入非农业居委会,我结婚后又迁入农业户口,我第一胎是女孩子,已三岁,无法批第二胎,我想咨询一下一下政策是否可批第二胎。
匿名用户    2013-12-30 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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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种情况能生“二胎”⒈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只生育一个子女的;⒉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只生育一个子女的;⒊双方均为归国华侨,或者来本省定居不满6年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只有一个子女在内地定居的;⒋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子女合计不超过两个的,但不适用于复婚夫妻;⒌婚后不育,夫妻双方均满30周岁,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⒍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⒎夫妻一方为一级至六级的残疾军人;一级至五级因公(工)致残人员,只生育一个子女的;⒏矿工井下作业连续5年以上,并继续从事井下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⒐农村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只生育一个子女的;⒑男方到女方家落户且女方没有兄弟的农村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的(仅适用女方姐妹中一人);⒒农村夫妻只生育一个女孩的;⒓大山区的乡,女方在农村,只生育一个女孩的。;这是在网上找的,具体的以职能部门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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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奇希_tnaF    2013-12-31 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