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广东清远市阳山县人)生一个女儿后自学觉上环,未取环生第二胎是男孩(合法),我又自觉结扎 又第三次怀胎

我又自觉做了人流。又第四次怀胎,这次生了,是个女儿。我的问题是:上环结扎都是在县计生办做的,但未达到预期效果,导致我超生,令我家庭负担大增,非我本意。县计生办两次手术挫败(上环结)该负什么责任?我该受什么处罚? (怀第四胎时,我也时时想去人流,心情也很痛苦。听说连续人流很伤身,才决定生下来,非有意违反计生政策)
匿名用户    2011-04-15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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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种情况太特殊了,建议你把安环和结扎手术证明带上到当地计生部门咨询,最好是协商解决,当然,带环受孕是很正常的,但结扎都又受孕那手术医生确有责任,凭此可找他们理论。如有必要可究怪虏到法院起诉,但一般法院不受理计生案耗宰子。所以通常解决办法是双方各作让步,让你少交点社会扶毯满养费。希望能帮到人我。

边念巧_OkVJ   2011-04-15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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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计生办,他们那些人,没法说他们,有几个有责任心的,到法院告他们

母婴用户145732540    2011-04-16 23:38

调解。唯一的方法。

匿名用户    2011-04-15 1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