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人大
2017-09-15
今天,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召开立法协商座谈会,听取政协委员和来自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方面的15名代躬务表对《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的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叶兆伟出席会议并崭兵讲话。

“我认为,把姑苏区作为一个议事协调机构,在关系上还要具体梳理一下。”“能不能加一句,在车辆可通行的街道应当保障人行道的设置。”“我觉得禁止露天烧烤这条非常好。但我还想建议在历史街区把有异味的食品禁掉,比如臭豆腐之类。”……上午,政协委员和来自民主党派等方面代表坐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里,对《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愿孟源例(草案)》展开热烈讨论。前来参加立法协商的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相关工委负责同志则围坐在一起,认真记录各方意见和建议。

这是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开展立法协商。对此,与会人员普遍认为,立法协商既能反映各界人士对立法工作的意愿和呼声,又能充分发挥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在立法中的作用,对提高立法质量和水平有着重要意义,需要不断探索形式内容和方式方法,着力构建科学、合理、有效的立法协商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立法工作水平。

叶兆伟充分肯定了立法协商取得的成果。他指出,要认真梳理汇总意见建议,并组织专题研究,在下一步修改法规时充分考虑这些意见建议,切实提高法规的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市人大常委会将不断探索创新和完善立法协商工作机制,选好立法协商的法规议题,拓宽立法协商的组织形式,加强学习交流,使立法协商成为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并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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