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女友经相亲认识,在一起已经一年多了,我们俩认识之前,家里全款150多万给我买了房。我们相处这一年多,感情一直挺好的,所以谈婚事的时候,她提出的20万彩礼和其他条件,我基本乡室稼上都答应了。提到房子的时候,她说为了安全感,房产证必须得加她的挡近名。
我犹豫了下没有立即答应,因为房子虽然在我名下,但是我爸妈全款买的。

可她一直在我耳边唠叨,意思是现在这套房子位置偏,配套设施不好,将来生活不方便,如果不住当投资。不如趁现在卖了,然后在市中心买一套。这样不但将来生活方便,而且加名的事情也迎刃而解。
尽管我爸妈不愿意,可是因为牵涉到我的婚事,他们最终还是答应了。因为现在的房子一直没卖掉,我手头钱不够首付,恰好差20万,就找女友商量能不能让她家出一点,因为现在的房子毕竟从我一个人的变成了共同财产。没想到女友一说,她爸就答应了。
当我兴冲冲地去拿钱时,她爸却让我打借条。

她爸说,你娶媳妇当然是你买房,难道是我买房把女儿送给你?你别当我傻,你就是惦记着你家送的20万彩礼,想一分钱不花娶媳妇,门儿都没有!
听完他蛮不讲理的话,我气蒙了,一时没忍住,冲他说道,我不当你傻,你今局也别当我傻,你这一来一回我们家的房子就得分你一半?你不倒贴嫁女儿,我没钱娶不起不娶总行了吧!
女友埋怨我太冲动。我说你错了,我的目标本来就不是借钱,你们家要愿意出钱咱就买房结婚,不愿意出钱就退彩礼分手!大家评评理,这婚我难道不该退吗?
来源:我是个妈妈企业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