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有位读者问我:“他深爱着自己的妻子,但又爱上了另外一个人,他该怎么办?”相信很多人都会认为,这只是他的借口,因为爱情具有排他性,只能爱一个人。当我们强烈的爱着一个人的时候,对其他的人是没有什么兴趣的。
但根据部分出轨的人的反馈来看,他们依然会表示深爱着婚内的伴侣。其实这种情况可能是真实的,而且牵扯出了两个新的概念:伙伴爱、激情爱。因为伙伴爱与激情爱是不同的,所以伙伴爱和激情爱可以出现在不同的人身上。
伙伴爱和激情爱的定义
提起这两个概念,就不得不提被广泛引用的爱情三角理论。它把爱情定义为三个部分的组合,也就是亲密、激情和承诺。
亲密包含理解、信任、分享等恋爱中常见的特性,具有友谊般的稳定性;激情是一种让伴侣满足的猛烈的情感,表现为渴望和行为的冲动;而承诺则代表着双方绝对维持这段恋情的信心和肯定,多见于我们的订婚、结婚等等。
而对于这三个要素分别组合后,会衍生出四种爱的形式。
1、浪漫之爱。情侣之间亲密的感觉和激情构成了浪漫的爱情。浪漫的爱情最多出现于相识之初,比如“一见钟情”,并快速坠入爱河,共同享受着彼此之间的亲密和激情,在这个阶段并未作出恒久的承诺。
2、相伴之爱。是由亲密和承诺构成。当作为伴侣的两个人,经过长久的相处,浪漫的激情褪去,但是依然保留亲密感,并为此做出长久的承诺(比如结婚)。相伴之爱体现在长久而幸福的婚姻里,我们也称其为伙伴爱。
3、愚昧之爱。由激情和承诺两个因素的组合被称为愚昧之爱。表现形式为,仅凭借一时激情之爱的冲动,在缺乏了解、理解、信任等因素的情况下,做出承诺。之所以被称为愚昧,是因为缺乏了长久爱情的一些基础,而容易使爱情陷入困境。
4、完美之爱。同时具备这三要素的爱情被称为完美之爱。正是因为它的完美性,也就决定了它的稀缺性。人生的恋爱中可能会有过完美之爱的时候,但由于激情的短暂性所限制,完美的爱情也很难长久。
由以上这四种爱的形式,我们就可以对此进行划分,伙伴爱也就是相伴之爱,而浪漫之爱和愚昧之爱因为包含激情,则被划分为激情爱。
一般来说,幸福的婚姻生活是这样一个过程。我们因为激情爱而在一起,并彼此做了承诺走入婚姻,我们拥有了完美之爱。但随着婚恨缠姻生活的延续,激情逐渐消退,维持我们长久婚姻生活的,就是相伴之爱,也就是伙梨香伴爱。
伙伴爱和激情爱可能同时出现
我们还是要从相爱到婚姻的过程来看。当我们由激情爱起始,随着婚姻生活的继续,激情爱逐渐消退,经由完美的爱转化为伙伴爱,伙伴爱就成了维持我们长久婚姻的支撑。实际上很多幸福美满的婚姻,一直到晚年都拥有良好的伙伴爱。
然而,在长久的伙伴爱的过程中,激情爱并不会老老实实的藏起来,它依然会不时的冒出来。最恼人的是,这种激情爱的对象往往不是自己的伴侣,而是其他的引起自己兴趣的人。这就给婚外出战敲敲轨提供了动机。
这种伙伴爱和激情爱针对于不同的对象的现象,我称之为伙伴爱和激情爱的偏离。这种偏离广泛地出现在现实的婚姻生活中,导致了无数个婚姻问题的发生。这就解释了,为什么男人爱着妻子,却能做出出轨的事情,在事情暴露后依然选择回归家庭,而不是与情人双宿双飞。这种爱的偏离就是其中的一个原因。
所以说,针对“一个男人在深爱他妻子的同时又爱上了另外一个女人”这个问题,我认为这种情况是可能存在的。其中第一个“深爱”是与伴侣的伙伴爱,第二个“爱上”则是与婚外之人的激情爱。
我们都应该受道德的约束,把有可能违背道德的行为拒之门外,不能对婚姻以外的爱情放之任之。结婚是一种承诺,结婚证更是一种责任,没有人可以保证自己结婚后不会喜欢上别人,但他们更珍惜这场婚姻,珍惜那个愿意自己交付给他的人。
你认为:“男人在爱着妻子的情况下,同时爱上另外一个人”这种情况可能出现吗?不妨在评论区留言,让我们一起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