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春秋时期,晋国的掌管刑罚的最高长官李离,他是个执法如山,公正不阿的人。他视法律比生命还重要,就因为此他成为我国历史上一位了不起的人物。
李离断案,一向都是细致入微,极其认真的,所以,他经手的案子从无差错。可是有一天,渐玻李离正在查阅过去的案踪时,却发现了一起错杀的冤案,他感到惊骇不已,惭愧万分。他觉得自己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过,不但不配再做执法的长官,而且还给国家的法律抹了黑。于是,李离就让手下的人将自己绑起来,送到晋文公那里,请求晋文公将自己处死。

晋文公十分赞赏李离这种严于利己的行为,也为他的诚心实意所感动。晋文公不但没有怪罪李离,还亲自为他解开身上的绳索。
晋文公劝常唉狗说,这件案子是下面搞错的,并不是你的错,再说我们每一个官员的职务有高有低,因此我们的处罚也应该是有轻有重,何况这件案子又不是你直接办理的,我怎么能怪罪于你呢?
可是,李离依然是跪着没有起来,他坚持说,下官的职务最高,从来没把自己的权利让给下属,平时享受的俸禄也是最多,也并没有把俸禄分给下属,今天我有了过错,怎么可以把责任推给下面的人呢?现在出了错,我理应承担罪责,还是请大王叫我处死吧。

晋文公听后不高兴了,说,你认为下属出了错,责任在上司的身上,如果照你这么说,那岂不是连我也该有罪了?
李离回答说,我是掌管刑罚的最高长官,国家法律早有规定,错判刑者服刑,杀错人者被杀。大王信套夕得过我,将执行国家刑罚的重任交给了我,而我却没能深入调查,明断真伪,以至于造成了错杀无辜的冤案,按照法律我理应受到处置,因此处死我是理所当然的。如果我不自觉伏法,那法律的尊严还能受到别人重视吗?
说完,李离忙从卫士手里夺过宝剑,使劲朝自己挥去,顿时间血流不止,死了。
晋文公来不及阻拦,好长时间都在叹气。

这一个寓言故事里的李离以自己的鲜血和生命,捍卫法律的尊严,实践了,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思想,对我们的教育是非常深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