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范县召开文明村工作会议。会议指出,范县将改革创新文明行瓦村评选奖励机制,按照“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对获得国家、省、市、县级的文明村进行奖励。
据了解,被评为县级文明村的,由县委、县政府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并通报表彰。同时,文明村所在乡镇根据文明村的数量、级别,由县财政在支农资金奖补、公益设施建设、重北峡清点项目投入、优惠政策帮扶等方面,给予倾斜和支持。当年度获得国家、省、市、县级文明村的村庄,分别按照不少于15万元、裕抓10万元、5万元、3万元的标准度,给予村两委班子工作经费奖励;所属乡镇和村庄可获得相应的建设资金奖励;村庄小学和幼儿园可获得与经费奖励资金等价的教学用品、学习用品等物质奖励。文明村内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可在乡镇卫生院每年免费体检一次。另外,当年度获得国家、省级文明村的村内75岁以上老人每人可分别获得500元、200元的奖金。全县文明村的政策奖励资金由县财政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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