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日13时20分左右,我骑电动车在文峰中路从西向东,沿南侧非机动车道行驶在上班途中,走到汇秀新城附近,对面逆行过来一辆电动车,先是拐向绿化带又极速调转车头垂直撞向我的左侧车身中部,当时我只感觉一阵强烈撞击,身体就飞出遮唤去了,当我再有意识,已经趴在地上,头部在不断出血,我尝试用手将身体撑起来,可是左侧胳膊无法动弹,胸部也感觉到强烈的刺痛,无法动弹。路过的好心大姐帮我拨打了110报警电话,120急救电话跟母亲的电话。救护车现场帮我简单包扎,就抬到车上,此时我依旧无法动弹。从出事到现在,我的脑子里没有出现过疼痛的念头,只有我的孩子,我不满两岁的儿子。我知道我不能倒下,因为儿子需要我。经过检查,最严重的是骨折,所以我在家人的申请下从安阳市第五医院转到安钢医院骨科,接受治疗。经过手术,我脱离了危险,度过了术后的疼痛期,一连几天没有见到儿子,心里的想念只有当妈妈的才能体会,在我住院的第五天,爸爸把儿子带来医院看我,这漫长的五天是儿子出生以来第一次不在我身边。当他出现在我面前,我的眼泪已经完全抑制不住的夺眶而出,我喊他,可是儿子却哭着往姥爷怀里串挤钻,看到妈妈包扎着头,固定着胳膊躺在病床上,儿子吓着了,他不知道妈妈怎么了,只是眼前这个妈妈,不是平时那个一看到他就会双手拥抱他的妈妈。我吓到了儿子,那种心如刀绞的感觉一下子涌上心头,因为肋骨骨折,哭泣带动着疼痛,让我有些喘不上气,儿子也一直在哭,为了不让他受惊过度,爸爸将他带回了家。

一连几天,儿子才接受了眼前的妈妈,妈妈生病了,不能跟他回家了卫缘剑,每次来医院看我,他都要妈妈抱抱,可是打着石膏的左手,不争气的抬不起来,手术后的肿胀持续了两周,依旧不消,

在住院的第十九天,医生告诉我可以回家修养了,但是石膏还不能去,还要再戴两个月,期间要坚持来医院复查。终于可以回家了,就算不能抱儿子,最起码可以陪在他身边了。这三周的时间儿子突然长大了,他会说妈妈手疼,不能抱抱,对不起儿子,是妈妈让你的童年不完美了,在接下来的几个月,妈妈依旧不能抱抱你,为了你。妈妈也要赶快好起来。

事情发生到现在2017年3月已过半,对于这场交通事故的肇事者却选择了逃避。为了讨回公道我选择通过法院,还我公道。对于一个有着国企正式工作的非普通工人来说,每月的工资都在4000以上,有些五险一金的保障,在这样一个三线城市,我想请问,这样一个人一再强调自己没有赔付能力,是事实吗?只是在逃避责任。对于我及未成年儿子造成的伤害,我一定要讨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