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材料: 《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 【以下所有复印件均需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
①
职工生育:需携带《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复印件)需明确标注被诊断人姓名,生产方式(1.剖宫2.产钳助...产3.胎吸)、夫妻双方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原件、复印件)或《外埠人员在京生育联系单》(原件、复印件)、2011年12月31日前参加生育险并发生生产或引流产的外埠城镇人员申领生育津贴需另提供《北京市长期工作居住证》(原件、复印件);
②
女职工引、流产:需携带《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女职工引、流产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复印件)原件需明确标注被诊断人姓名其发生引、流产具体项目名称,具体日期,怀孕周数;并加盖医院有效章(仅医师人名章无效)、夫妻双方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2011年12月31日前参加生育险并发生生育及引流产的外埠城镇人员申领生育津贴需另提供《北京市长期工作居住证》(原件、复印件); 另:女职工生育,符合享受晚育奖励津贴条件的,夫妻双方应在《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中填写享受晚育奖励津贴的对象,夫妻双方签字确认,双方单位加盖公章。
①夫妻双方均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由女方单位填报《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并加盖男方所在单位的公章,到社保中心支付部为其办理申领晚育奖励津贴的手续,将晚育奖励津贴支付给女方单位。 ○2女方未参加生育保险,男方已参加生育保险,且由男方享受晚育奖励津贴,则男方单位须填报《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到社保中心支付部为其办理申领晚育奖励津贴的手续,将晚育奖励津贴支付给男方单位。 申请条件:符合享受生育津贴的职工生育或者引、流产 办事流程:填写《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提交相关证件和所需材料—>申报审核—>登记享受生育津贴人员基本信息数据 办理岗位:四险基金支付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