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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子教育
给幼儿奖励要有原则才能产生积极作用

【给幼儿奖励要有原则才能产生积极作用】孩子表现好,给予奖励,让大家开心,很好,也很必要。但奖励不能变成酬劳,不然就会把该进行的学习、该养成的良好习惯和自己该做能做的事和获得的代价挂钩,有奖励才做,成为负面教育,奖励失去了意义,反而有害。奖励应该是孩子喜欢的物品。奖励品可以是贴纸、绘本、玩具、食物、旅游,别给金钱。给零用钱是家长的义务,给孩子购买衣物、玩具和学习用品是家长的责任,都不能和奖励混淆。生日、特殊节日给的是礼物,不能讲条件。如果是“完成任务”给一个贴纸,那最好给孩子一把贴纸,让他自己取自己贴,能够发挥自我督导的作用。


Q:小女四岁半,乖巧懂事。今天中午在家认真拖地.然后全部拖完了问我乖不乖,害羞问有何奖励,然后按她要求奖励看了一集动画片。今天上午她去医院挂吊针没哭回来也要求奖励看过一集了。这种以笼带条件有交换的方式略感不妥,求指教…

A:偶尔的奖励促使孩子积极与从事某件事是适当的,但当奖励变成做事的条件就不适合。4岁多孩子已经懂得许多道理,你可以直接和她说清楚:你想做什么事,可以直接说出来,合理的、可以做的事,就一定让你做。如果是谈条件,答应了条件才做悼祸锅,你就是不合理的要求,即使要做的蛇评事是合理的,也会变成不合理。


作者介绍

陈禾,亲子教育专家,著有《教养智能:0-6岁孩子的教养策略》

2586 宝4岁5个月2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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