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是这样的,我爸已过世,助肆我妈78岁身体一直不太好,不能帮带小孩不说,还经常要治病、买药,我哥嫂就一直很嫌弃。一年前他们找到我说准备让我妈以后到我家养老,老人也愿意,因为我家条件还潜尺躬算好,我和老公都是事业单位,虽然在小城市但也还一切够用。
我们商量后,为避免以后麻烦,起草了一份养老的协议书,让哥嫂每月补助300元,其它的均由我家负责,哥哥甩掉了一个大麻烦,就痛快签了字。不过每月的300元一直没付过。
直到大约1个月前,我妈所在的村列入了征迁范围,可以分到两套房,给她一笔数万元的安置费,哥嫂之前认为的大麻烦一下子成了香饽饽。于是没过多久他们趁中午上门看老妈,我和老公都在上班中午不在家,然后让我妈一起下楼送行,然后就把人推上车回自己家了。为防我家报警丢了人编吊,就打电话说以后妈的养老就按传统的来,由他做哥的负责,与我无关,当然财产也和我无关了!
现在很烦,虽说哥嫂这次釜底抽薪不厚道,但还是主动承担了养老义务,当然主要是为了遗产,我去哥哥家闹事这种我也做不来,怕伤母亲的心。
所以想请问各位的看法,着重是把老妈治病买药、养老等具体问题落实到哥哥身上,财产啥的无所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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